2026年度西安市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须知

发布时间:2026-09-05 | 浏览:次

内容信息

  一、适用单位

  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

  二、适用人员

  招用2026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劳务派遣人员被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不适用本政策。

  三、补助标准

  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

  四、申请条件

  1.与招用人员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

  2.为该职工足额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

  3.招用时间须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以三项社会保险中最早参保日期或劳动合同起始日期为准);

  4.申领、审核时该职工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5.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五、办理渠道

  “陕西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厅),网址:

  https://sxshbx.qinyunjiuye.cn:12036/portal-online/#/modules/home/home

  (建议用谷歌浏览器)。

  六、办理方式

  “免申即享,企业确认”+“自主申请”相结合。

  “免申即享,企业确认”办理流程:

  ①推送信息。对信息完整且经系统初步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参保企业相关信息推送网厅。

  ②信息确认。经办人或社保专管员登录网厅,按照系统提示确认相关信息。

  ③发放到户。经办机构将审核通过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到经企业确认的银行账户。

  “自主申请”办理流程:

  劳务派遣企业、人力资源公司、系统未筛查出但符合条件的新招录员工所在企业登录网厅,按网厅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资料,提交申请。

  七、政策执行期限

  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咨询请备注:系统门窗